争取在广西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海外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计划到2025年,全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50亿元人民币以上,力争培育10家交易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企业。 多年来广西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跨境电商是其中之一。据统计,今年1—6月,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崇左片区)共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34.33亿元,同比增长508.9%。跨境电商继续保持强劲增势。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跨境电商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培育跨境电商主体、加快跨境电商载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等多项举措。如: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落户广西,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触网上线”。引导传统外贸制造业企业入驻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提高跨境电商主体孵化率,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自主品牌。用好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优化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积极争取在广西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等。 在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海外仓是重要支撑点。《实施方案》明确,高质量建设海外仓,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海外仓。支持综合运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设海外仓,重点支持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与我区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建设海外仓,逐步实现跨境电商海外仓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全覆盖。探索商务部门与海关监管部门对企业海外仓的认定互认,优化企业海外仓申报备案流程。 在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方面,广西将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完善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基础设施,打造内外贸结合、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的内外贸一体化新型商品交易平台。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50亿元人民币以上,力争培育10家交易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企业,建成5个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物流中心仓,培育10家以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位居西部地区前列。到2035年,全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在持续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的基础上,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迈上新台阶,保税检测维修业务发展走上快车道,助推全区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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