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加强电影版权保护 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版权争议”背后:市场机制亟须优化升级 文/张靖超 今年4月初,15家行业协会、53家影视公司、爱优腾(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主流视频平台发布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版权,并称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的法律维权行动。 与过往的大多数互联网事件所不同的是,此事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持续发酵,其背后的原因不仅在于发起联合声明的队伍声势浩大,如抖音、快手、B站、头条等新近崛起的大型流量平台也因是影视剧二次创作的视频主要播放平台被牵涉其中。 与此同时,该事件也在广大互联网用户、视频博主当中引起热议。一方面是部分视频博主长期靠大量搬运、剪辑原创影视作品,配以个人解说,从而吸引粉丝、形成流量,借此牟利,而大段地搬运、剪辑一部作品,却未获得版权方授权许可,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伤害了原作主创人员、版权方的利益,这在2019年迪士尼等5家影视公司控告中国台湾的影视解说网红谷阿莫一案中可以窥见。 但在另一方面,“××分钟看完××电影”等类似节目在近几年持续火热,成为各类视频平台上的热门板块,这类视频博主收获的数万乃至数十万的粉丝数量也证明了,二次创作的视频内容确实存在庞大的受众市场。 在与笔者的交流中,多位视频平台、影视公司、视频博主以及观众都不约而同地表示,版权保护应该支持,但对于二次创作进行一刀切般的严防死守也并不完全认同。可以看出,这一场“版权运动”背后,不仅牵扯相关法规制定,相关的版权市场机制或许也需要进行优化。 如何面对已经被证明的市场 二次创作这一市场早已有之。 早在2005年,一位名叫胡戈的网络视频制作人对陈凯歌导演的作品《无极》进行了大量的重新剪辑、编排,重新制作成了一部时长约20分钟的恶搞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上,这部二次创作的作品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无极》本身。后来,陈凯歌公开表示起诉胡戈,称后者侵权,该事件最终以胡戈的道歉而告终。 此后至今,根据影视剧的二次创作行为也一直存在,甚至对于影视公司作品、平台自制剧来讲,影视短视频剪辑创作是一个优质的营销场景、宣发载体。那些UP主的剪辑和点评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影视作品锦上之花,相关影视剧也借此导流,增加了内容热度,甚至得以进行商业变现。腾讯、优酷、B站、爱奇艺等,还曾举办过相关的影视剧剪辑比赛。 可以说,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这些视频博主背后的大量粉丝、广告主投下的真金白银,都说明了二次创作市场的内容需求被证明的确存在。 在这背后,一方面是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时间愈发碎片化,但是对于优质影视内容的需求依然大量存在,于是便会有视频博主通过二次创作来满足下游用户的需求,而这种时间碎片化的现状,从短视频的崛起中便可看出,已成一大商业趋势;然而在另一方面,视频博主在搬运、复制、剪辑的过程中,无需向版权方付费,便可获取素材,这对于原创作品的创作者们也不公平,从法律层面看,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版权方的权益。 从这一市场在过去的十余年的生长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这样的市场,简单地严禁引用,无法做到毫无疏漏,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后十余年,依然有侵权事件发生。因此,不妨把应对办法从“堵漏”转向“疏导”,探索建立更健全的版权市场,例如建立影视剧的版权库供视频博主选用,根据其选用的作品、内容、时长、用途而进行有弹性的定价;或者版权方与平台方达成合作,视频平台对视频博主上传的视频进行内容检测,一旦识别发现存在对影视剧的引用,平台就会按照版权方预先提供的处理方式进行下架视频、广告分成等处理。当然,这都需要各方能够达成合作,并付出一定金额的投入。 新模式下,旧秩序已存在裂痕 而在当前的版权市场环境下,笔者也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热度较高的影视剧版权大部分掌握在少数几家公司手中。而新晋的视频平台,同时也是此次被呼吁抵制的如抖音、B站等,在版权市场的话语权还相对弱势,但是却在吸引用户、特别是年轻用户方面颇具竞争力。 与此同时,少数几家公司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影视剧版权的定价权,而版权市场往往进行排他性合作,或者仅有少数几家获得授权可在自己的网站播放。 例如,在今年3月,《若你安好便是晴天》剧集官博发布公告,表示因无法与爱优腾三家视频平台就播出问题达成一致,无法在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三大长视频平台上线。为了能够播出,《若你安好必是晴天》不得已在晴朗剧场APP上线。但截至目前,该APP已经在各大应用商店下架。 该剧制片人杨利则在微博上公开表示:“与爱优腾三家谈崩,联合用这样的方式欺压片方,被逼做出这样的选择。” 在交流中,有业内人士表示,三大网播平台其实有自己的考虑,因为平台用了很多年才培养观众的观影模式,他们用了很多成本打造现在的长视频平台,《若你安好便是晴天》的豆瓣评分仅5.3,可以推测喜欢这部剧的观众不多,三大网播平台没有承担风险。此外,还要遵守“限薪令”等相关的规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压价也无过错。 不过,影视版权行业的头部效应也在显现,而当版权足够多,市场占比逐渐扩大后,对上游的议价能力就会增加,这既是商业竞争的正常结果,但掌握产业议价权地位的公司,也同样需要更多的监管关注以及自我约束,以推动行业继续向前发展。 不过,从版权市场的角度来看,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若能实现充分竞争,或许能够给予影视剧版权更加公允的价格,同时也有助于各方在版权方面达成合作,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但这也需要看其他企业的业务方向、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因素。 或许正如《人民日报》评论部的微信公众号中发表的文章所述:“当原有版权保护方式和效率无法有效应对新挑战时,各方相向而行、创新突破,才能解好版权保护的‘多元方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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