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信息显示,比特大陆与币印劳动纠纷一审裁定。法院判币印法定代表人为潘志彪、股东朱砝和李天昭履行与比特大陆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三人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比特大陆 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分别为340290. 32 元,248850. 1 元,281379. 31 元,共计近 90 万元;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 462000 元, 352008 元, 408000 元,共计 120 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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