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经营“生鲜—海鲜水产—蟹类”、“生鲜—海鲜水产—海鲜卡券”两个三级类目的商家,可以享受到如下激励政策: 一、销售激励政策 1、销售额定义: 1)一切统计口径以京东黄金眼后台为准; 2)销售额=(黄金眼财务口径)NetGMV-非常规交易GMV; 3)非常规交易GMV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例如**、*评价等)、线下大单等,不包括自然2B订单。所有评判标准以京东类目运营为准。 2、关于补贴券: 定义:指由京东平台发放并承担的优惠券 使用规则: a、补贴券的门槛、金额、张数、使用时间、适用产品等信息以商家和类目运营邮件确认为准; b、所有补贴券需在规定时间内消耗完,过期不候; c、若补贴券最终使用金额超过规则约定补贴金额,平台会向商家收回超出部分的金额,以商家付款单的形式; d、补贴券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大面积套图,价格门等),京东有权临时终止优惠券,异常情况造成京东损失的,京东会向商家追回,形式同本条c项。 3、所有核算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 广告激励政策 三、 解释说明: 1、销售额仅统计“生鲜—海鲜水产—蟹类”、“生鲜—海鲜水产—海鲜卡券”两个三级类目,店铺其他三级类目产生的销售额不计入激励范围内。 2、若该规则中途变更,则变更之日前按照原规则执行激励考核,变更之日后按照变更的新规则执行激励考核。 3、激励考核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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